想当好领导,魅力到底有多重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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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一代领袖与企业家,除了要拥有具发展潜力的构想,还要有一项共同特质:强烈的领袖魅力。
保罗·李(Paul Lee,化名)擅长吸引人们认同他的愿景,对他产生信赖感。他对人兴趣盎然,因此总是孜孜不倦地经营人脉;他只要花30分钟搭乘一班通勤班机,就可能交到新朋友。对于有意愿的投资人,以及运动界和娱乐圈的名人,他会使出浑身解数,提供贴心的服务,例如帮他们的孩子拿到运动比赛的门票,或者立即用手机介绍别人认识对方。保罗的吸引力不在于他说的故事,而在于他会全神贯注聆听其他人诉说的故事,再促使他们加入能够联系自身故事的活动中。保罗离开一家大公司两年之后,在纽约与洛杉矶建立了一家小型企业集团,他得到资金支持与名人代言,并为慈善捐款,而这一切的基础就是他能够让人们加入他的行列,并且不断培养耕耘这些人际关系。 保罗采用的模式是先以一家市场营销公司为核心,再投资成立周边的公司,然后充分利用核心公司的能力来实现成长的潜能。至于他的领导模式,主要就是让人们能够感觉到自己的独特性,自己的特殊需求可以得到满足,但同时又有共同的参与感,从人际联合中得到力量。对于主持慈善活动,保罗和妻子会选择自己真正关切的主题,让CEO与他的童年好友、摇滚歌手打成一片。保罗的世界非常积极正向,因此很吸引人,几乎没有任何的对手与敌意(虽然我知道,如果他想要丑化打击对手,他是能够做到的)。
领袖魅力靠的不是口才或修辞,保罗并不是熟练卓越的演说家或作家。领袖魅力也不能脱离实质内涵,保罗现在的成绩单一定很漂亮,实际上也真的是如此,因为他能够招揽最优秀的人才,再让这些人去吸引其他精英。保罗刚刚踏上领导之路,但是已经能够得到人们的信赖。或者更确切地说,信赖来自个人吸引力所组成的团队。这才是领袖魅力的精髓。
近年来领袖魅力蒙上负面印象,领导力专家目前的趋势是质疑“伟大男性”的理论(女性领导者还不够多,因此还没有“伟大女性”的理论可供质疑),转而强调多重领导者、被领导者行为(followership)、分布式领导(distributed leadership)、团队等概念。的确,单打独斗难以成功,就算是所谓的“水上行走者”,他们之所以能走过水面,靠的仍是脚下的石头,也就是台面下的支持体系(水上行走者,water walker,名称取自宗教人物,也是我在《信心》一书中最喜欢运用的形象之一)。另一方面,领袖魅力沾染的宗教色彩,的确会营造出盲目信仰的形象,或者相信新CEO能够只手挽救公司失败的命运。然而,完全排斥领袖魅力的因素也是因噎废食,轻视了成为领导者必备的个人吸引力。
历届美国总统选举也有类似的问题,经常被批评为过度强调人格特质,而非实质问题。社会心理学家将好感度(likeability)与能力视为截然不同的变量,这么做显得好像领导者无法兼具两者。每逢选举季节,权威人士会衡量好感度的因素,但同时又提出质疑,将它丑化为只是选择啤酒酒伴的条件。然而我站在另一阵营:我认为如果其他条件都差不多,民众应该选择较具领袖魅力的候选人;因为一位领导者如果能让我们着迷、引领我们参与反映自身美好特质的行动,他也就比较能够运用这种吸引力,在争斗不休的政治环境中做出一番成绩。比尔·克林顿(Bill Clinton)与罗纳德·里根(Ronald Reagan)两位总统都拥有非凡的领袖魅力。领导者如果不会做Excel表格,可以请人帮忙,然而人际关系技巧却不能外包。
有些人,比如克林顿总统或保罗,似乎天生就具备高度领袖魅力,不过领袖魅力中还是有一些要素是可以后天培养:对人的真诚兴趣;倾听人们的需求与关切,让他们知道你会帮助他们完成目标;把每一个人都当成特别的、值得关注的对象;记住每一个人的相关细节。
在今天这个多灾多难的世界,创业精神有时会被视为一种新的宗教,可以拯救经济、缔造世界和平。用宗教的类比很恰当,因为创新与创业永远都带有信仰的成分。正因如此,创业者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将赌注下在领导人身上,而不是构想上。领袖魅力可以是决定性的要素。
罗莎贝斯·莫斯·坎特(Rosabeth Moss Kanter)|文